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六起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典型案例的通報


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對六起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切實依法維護市場秩序,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加大對疫情期間蔬菜、糧油等生活物資價格監管,集中對疫情期間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進行了依法查處?,F公開曝光一批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曙光農博城某商戶哄抬價格銷售“蔬菜包”案

2022年11月15日,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恒昌一期某居民投訴稱:“本小區今日配送的55元蔬菜包存在嚴重質價不符的問題,望相關部門核查?!眻谭ㄈ藛T立即趕往恰薩街道南湖路社區恒昌一期小區進行現場檢查,經查明,喀什市曙光農博城某商戶當日向恒昌一期居民配送了343袋蔬菜包,還有80袋放置小區門口尚未配送,執法人員隨機抽取其中的兩袋蔬菜包稱重,發現與投訴人反映的情況一致,并拆包逐一對菜包里配裝的各類蔬菜進行稱重,再結合當日發改委《喀什市肉、禽、蛋、菜、水產品價格應急監測表》和當日曙光農博城市場物資均價計算出,蔬菜包平均價格為40-41元,且該批蔬菜包是由街道物資保供車進行配送,未產生其他運費成本。

當事人將價值40元/包的“蔬菜包”按照55元/包向居民銷售,作為農貿市場蔬菜批發戶,其進銷差價率遠高于同時期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κ彩惺袌霰O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對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喀什市阿某蔬菜店哄抬價格銷售蔬菜案

2022年10月22日,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12345政務熱線平臺推送物資供應線索,依法對西域大道西環路社區馬木提商業樓某蔬菜供應點進行檢查發現,負責人阿某10月22日以6.25元/公斤的價格購進葫蘆瓜16公斤,銷售價為10元/公斤;以6.47元/公斤的價格購進黃瓜16公斤,銷售價為10元/公斤;以7元/公斤的價格購進西紅柿28公斤,銷售價為10元/公斤。

當事人所銷售的葫蘆瓜、黃瓜、西紅柿進銷差額率分別高達60%、54%、55%,進銷差價率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構成了哄抬價格銷售蔬菜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對該店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物價穩定,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喀什市某水產品有限公司喀什花園分公司哄抬價格銷售蔬菜案

2022年11月13日,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上級推送的物資保障供應點問題線索,依法對位于多來特巴格鄉25村深喀大道北側喀什花園C區某生鮮超市進行檢查,通過核查當事人進貨票據、微信記錄、現場商品、菜品稱重、核查超市結算小票等方式,發現當事人11月8日銷售的大蒜、葫蘆瓜的進銷差額率分別達84%、51%,進銷差額率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

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喀什市某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蔬菜案

2022年11月8日,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12315平臺推送的投訴線索,立即對位于迎賓大道新遠方國際物流港內某超市進行檢查,通過核查業主群聊天記錄、核查進貨票據、與相關工作人員對接發現,當事人自被社區指定為該小區疫情期間物資保供點后,未按照相關規定對其銷售的雞蛋、豬肉、西紅柿、青椒、上海青等物資在業主群里進行公示,未按照規定進行明碼標價。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構成了銷售商品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κ彩惺袌霰O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對此進行立案調查。

案例五:疏勒縣康馨苑某便利店哄抬蔬菜價格案

2022年10月18日,疏勒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匿名舉報,疏勒縣康馨苑某便利店銷售的菠菜存在哄抬物價的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前往對該便利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店于2022年10月13日購進菠菜,據當事人口述菠菜進貨價格為13元/公斤(無進貨票據憑證),銷售價格15元/公斤,經執法人員前往四十一菜市場、新澤菜市場、張騫夜市蔬菜批發市場經營者核實動態價格信息情況來看,當日菠菜的批發價格在每公斤5至7元之間,不是當事人描述的13元/公斤批發價格。

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哄抬蔬菜價格的違法行為。疏勒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作出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的行政處罰,目前已送達處罰決定。

案例六:麥蓋提縣某蔬菜水果攤低標高結、哄抬價格銷售面粉蔬菜案

2022年11月3日,麥蓋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12345平臺轉辦的消費者投訴,執法人員在麥蓋提縣南網小區內古某經營的蔬菜水果攤進行檢查時,發現古某公示的天山面粉25kg/袋標價為105元/袋,但實際銷售價為110元/袋,其行為涉嫌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為;并發現古某于2022年11月2日以2.3元/公斤的價格購進黃蘿卜,并以4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進銷差價率為73.91%;以2.5元/公斤的價格購進大白菜,并以4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進銷差價率為60%;以2.8元/公斤的價格購進白洋蔥,并以4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進銷差價率為42.86%,以上蔬菜進銷差價率明顯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麥蓋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疫情當前,望廣大經營主體,以案為鑒,加強價格自律,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哄抬物價、價格欺詐、不落實明碼標價、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原料等違法行為的,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責任編輯: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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